深圳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企业名称冠“深圳”字样:
①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制造业、商贸业和非鉴证服务业等企业法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注册资本(金)可放宽到500万元。申报出资额1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年纳税额达到200万元的制造业、商贸业和非鉴证服务业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申报出资额可放宽到500万元,近三年年纳税额可放宽到100万元。
②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控股、实业、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业企业法人。申报出资额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年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的投资业合伙企业。
③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④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出版及文艺场馆、体育俱乐部及场馆、旅行社、种养业企业法人。
⑤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3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400万元的鉴证服务业企业法人。申报出资额200万元以上,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3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400万元的鉴证服务业合伙企业。
⑥成员出资总额300万元以上,拥有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或者属于市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
注册公司时,注册一人有限公司,会不会对以后的公司发展有限制?
2、注册一人有限公司的话,需要需要验资,现在改成认缴了,对一人公司有没有限制?
3、如果是认缴,那资金需要多久到位?
4、想注册的”文化传媒“公司,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和限制?
5、不考虑我有几个人的情况下,注册”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还是多人的有限公司好?(在政策上已经未来发展上)
1、公司能否发展才是大事;
2、不需要验资的,都是进行认缴制。也没必须要1000万注册资本的限制。
3、现在认缴制基本都是十年,二十年,在这个期间内,资金注入公司账户以后,找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没要求和限制;
5、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是没人合作,否则不建议一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