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有哪些方法

栏目:创客频道日期:2020-09-11浏览: 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日期:2020-09-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2014年10月1日起,对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价格税分离簿记方法,第二种是价格税总额簿记方法。哪种方法更合理?

两种方法的分析和诊断

1。价格与税款分离核算方法

政策依据:《关于减少和返还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2,规定,为直接减少或免征增值税,借方“应纳税额应为应付增值税(减免税)科目,贷方为“补贴收入”科目。

会计分析:纳税人销售免税物品,尽管它们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发给购买者的普通发票的金额应为销售和销项税的总和。如果未向购买者收取销项税,则纳税人的“补贴收入”来自?

会计:销售免税商品时,借方商品包括“银行存款”和贷方“主要”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在直接扣除的情况下,应扣除“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减少免税额))根据“销项税额”)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税收诊断:《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不得扣除用于增值税免征项目的进项税额。同时,此链接仅免税免征增值税。价格税分离簿记方法“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税款减免)”所占的减免税额是销项税,而不是此链接中的增值税。

2。价格税率的总核算方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行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信息总局[[1999][第10号,以下简称第10号文件]。第3条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对非免税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计分析:免征增值税的目的不是允许对纳税人征税,而是对负纳税人征税,即例如,企业应按免税价格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服务)。2007年1月26日,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关免税品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具有反柜台功能的多票制中的纳税人《伪造税控》规定,实行多票制,暂时实行防伪税控的纳税人,免税品普通增值税发票为零税率。

会计:出售免税商品时,请按总价税额从“银行存款”和其他帐户中扣除,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帐户。

税收诊断:如果免税政策仍然不确定,则无法使用价格-税收总计核算方法。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月销售额是否超过20,000元,尚无法在月中确定。此外,就企业所得税而言,如果免税增值税满足非应税收入条件,则无法单独核算价格税总额记账方法,这将剥夺适当的政策。

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于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应注意6号文件和10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了“直接增值税减免”,其减免对象是“税”而不是“收入”。例如,招聘失业人员的服务型企业可以按规定的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扣除增值税和其他税费。十号文件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事粮食购销和储藏的粮食免征增值税”,是对“收入”的免税。

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直接减少和免征增值税,应适用6号文件。

示例1:一家货运公司(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月货运收入(含税)为288.6万元,月成本为180万元(包括:进项税10万元)。征聘失业人员10人,税务机关依法扣减增值税4万元。会计处理方法如下(单位:元,下同):

实现收入时:

借款:银行存款2886000

贷款:本金营业收入26000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286000

支出成本时:

借款:主营业务成本170,0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

贷款:银行存款1800000

当减税时: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可抵扣的税款)40000

贷款: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40000

2。对于某些增值税免税收入,应采用第10号文件的基本精神,即总税法。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满足非应税收入条件,则可以将在此链接中免征的增值税视为“补贴收入”。

示例2:一个县的新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买了5,000本书,并从银行付款。已获得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标明价格为人民币100,000元,税金为人民币13,000元。这个月,卖出了6000本书,所有的钱都存入了银行,总计15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购买书籍时:

借入:113,000库存商品

贷款:银行存款113000

出售书籍时:

借入:银行存款150,0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50,000

确认非税收入时:

借款:主营业务收入4256.64

贷款:营业外收入补助收入4256.64

注:150000÷1.13×13%-13000=4256.64(元)

3。对于不确定的增值税免税收入,采用价格税分离簿记法。免税的增值税被视为“补贴收入”。

示例3:一家设计公司(小型纳税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2013年8月10日获得了8,000元的设计收入,在26日获得了12,000元的设计收入,所有这些都含税。本月没有其他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当收入于8月10日获得时:

借款:银行存款80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7766.99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233.01

8月26日获得收入时:

借款:银行存款120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1650.49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349.51

当月底确认免征增值税收入时:

借贷: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582.52

贷款: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5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