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凭证不要丢,居然还能进项抵扣?

栏目:创客频道日期:2020-09-23浏览: 次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不要丢失这些证书,您还能获得学分吗?

日期:2020-09-23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付款书,

预扣税凭证和其他进项税额凭证,这些都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但是生活中仍有一些抵用券也可以扣除。小编已收集了第一手“情报”,并查看以下发票以确保其安全。

I。购进农产品和销售农产品的一般发票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并取得(出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销发票的,应当在农产品上注明销售发票或购买发票农产品的购买价格和9%的扣除率用于计算进项税。购买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商品的农产品的纳税人,应按10%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外情况:纳税人从批发和零售环节获得的用于购买蔬菜和一些鲜肉和鸡蛋的免税政策的一般发票不得用作计算进项税减免的依据。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增值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二张通行费发票

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收费表上规定的增值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除纳税人支付的公路通行费。

纳税人支付给桥梁和大门的通行费是根据根据以下公式获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指示的通行费临时计算的:

桥梁,通行费通行费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桥梁和大门过路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政策依据]

税务部关于出租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政策(财税[2017]90号)

旅客运输证明

国内纳税人购置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暂时确定进项税额:

1。如果获得了增值税电子通用发票,则应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购买者的“姓名”和“纳税人”信息“识别号”应与实际纳税人的扣除额一致。

2。为了获得带有旅客识别信息的航空电子机票的行程,应按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航空旅客进项税=(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对于具有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车票,应按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铁路客运进项税=票面价值÷(1+9%)×9%

4。为了获得标记有乘客识别信息的其他乘客的公路,水路等车票,应按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道路,水路等其他乘客的运输进项税额。=面值÷(1+3%)×3%

应注意的是:“国内客运服务”仅限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以及国家/地区劳务派遣单位被单位接受为用人单位的旅客运输服务。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可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于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的,按照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额取得或计算的增值税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财税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