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明确: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继续执行

栏目:创客频道日期:2020-06-14浏览: 次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

三个部门发布了一份文件,阐明:R \\ u0026D机构购买的家用设备的增值税全额退还政策仍在实施

日期:2020-06-14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R\\u0026D机构购买的设备的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财税总局公告2019年第91号

为鼓励科研和技术发展,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我们继续将全部增值税退还给国内资金R\\u0026D机构和外资的R\\u0026D家用设备中心。现在宣布有关事项如下:

I。对购置的家用设备实行增值税全额退还政策的内资R&u0026D机构和外资R\\u0026D中心包括:

(I)科学技术部,海关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了企业改制,进入主要从事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的企业进入科技体制的转变;

(2)财政部经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风俗习惯;

(3)由财政部,总局批准的企业技术中心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

(4)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实验室(包括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由科技部批准,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科研机构和从事科学研究的直属机构,以及隶属于国务院的科研机构各级政府,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科学技术部门批准的政府;

(6)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广东省经民政部批准的企业单位或者经同级民政部门批准的企业单位生产建设兵团;和同一级别;

(7)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

(8)全国认可学历的实施以及更多具有学历的高等教育机构(以教育部门户网站上的列表为准);

(9)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外商投资研发中心;

(10)财政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和学校。

第二,外资R\\u0026D中心应根据其成立时间满足以下条件:

(1)外资R\\u0026D中心成立于或在2009年9月30日之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R的费用标准:(一)外商投资的R中心,作为独立法人,总投资不少于500万美元;作为公司的内部部门或分支机构对于非独立法人,R\\u0026D的总投资不得少于500万美元;(2)企业R&D支出的年度支出不少于1000万元。

2。有不少于90名专职研究和实验开发人员。

3。建厂以来购置的设备原价不少于1000万元。

(2)在2009年10月1日或之后成立的外资R\\u0026D中心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R费用标准:作为独立法人,其总投资不少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部部门或分支机构中的非独立法人,其总投资不少于800万美元。

2。不少于150名全职研究和开发人员实验开发人员

3。成立以来所购设备的原价不少于2000万元

外资R\\u0026D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并按上述条件经商务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核实(具体核查方法见附件1)在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首次获得退税资格或通过资格审查不到2年,您就可以继续享受2年的期限。

3。涉及重大税收征税的经批准的国内R-u机构和外资R-u中心相关的违反法律和不诚实行为不能被毁e退税政策。具体的退税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另行制定。有关R\\u0026D机构的牵头核查部门应立即将新成立,变更和撤销的内资R\\u0026D机构和外商投资R\\u0026D中心的清单通知同级税务部门,并注明启动的时间。和相关资格的结束时间。

此公告的四个相关定义。

(1)本公告中的“投资总额”是指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记载的金额或设立,变更和备案备案收据。

(2)本公告中的“R\\u0026D总投资”是指外资企业专门为建立和建设R\\u0026D中心而投资的资产,包括投资并签署购买合同(应提交购买资产清单和要购买的合同清单)。

(3)本公告中提到的“年度R\\u0026D支出金额”是指过去两个会计年度的平均R\\u0026D年度支出支出;如果少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则可以将其建立为外商投资R\\u0026D中心。此后,已计算出连续12个月的实际R\\u0026D支出;现金和实物资产投资不低于60%。

(4)本公告所称“专职研究与实验开发人员”是指从事三种类型的企业科技活动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的人员,包括直接参与上述三种类型的项目活动的人员以及相关的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应为该项目提供材料,材料,物资和设备,并且必须与以下国家/地区签订超过一年的劳动合同:外商投资的R/u中心或外商投资企业,以外资R/u中心提出申请前一天的人数为准。

(5)本公告中的“设备”是指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学技术发展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仪器。在计算累计购置设备的原值时,应将进口设备和购置的家用设备的原值包括在内,包括当年已签约购置和交付的设备(应提交购买合同清单和交付期限))上述购买的家用设备应属于本公告“技术开发,科研和教学设备清单”中列出的设备(参见附件2)。对在中国生产的设备的实施范围有异议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报财政部和财政部批准。

五,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尤其是国内外R\\u0026D机构的下个月第一个月国外R\\u0026D中心已获得执行退税的资格。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R机构购置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1号)也已废止

附件:(单击文章末尾的“阅读原件”以下载附件)

1。外资R\\u0026D中心购买的国产设备退税资质的核定和认定办法

2。技术开发,科研和教学设备清单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