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有哪些形式?
1.侵犯商标专用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这种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重新投放市场的;
第六条故意为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在商标侵权的情况下,应该通过什么渠道维权?
1.双方协商。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侵权人侵犯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商标所有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等。
2.网络渠道维权。
网购消费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伴随着网购热潮,假冒伪劣产品日益出现,导致网购平台因卖假货而饱受诟病。
为此,平台服务商努力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并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的渠道。权利人在网络平台发现侵权后,可以根据平台建立的维权渠道进行投诉。平台一旦核实侵权成立,会主动删除举报人投诉的产品,从源头上杜绝侵权行为。
3.工商投诉和举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所有人发现侵权后,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法庭诉讼。
它是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后,商标所有人采取的最后一项救济措施。其主要目的是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其目的是解决商标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的经济补偿。
对于企业来说,商标维权意义重大而深远。企业应做好商标维权工作,维护自身品牌形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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