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注销怎么处理?和撤销有什么区别?

栏目:创客频道日期:2019-11-28浏览: 次

商标申请在近些年变得十分盛行,然而在申请商标的时候,还会遇到注销或者撤销的问题,但在注销与撤销的方式会存在很大的差异。那么深圳商标注销怎么处理?和撤销有什么区别?

商标撤销

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在不具备注册条件的情况下却成功地进行了注册时,商标局经查申请条件不符的话,可以依职权撤销该商标;也可以由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以及争议撤销三种。

商标注销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依申请或商标期满未续展,而将注册商标整体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两种情形。

商标注销与商标撤销二者的区别都有哪些?

1、撤销的效力与无效的效力不同。前面已经提到,注册商标无效是当然的无效、自始无效、绝对无效,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具有溯及力;而注册商标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是被撤销后其效力才归于无效,因此被撤销注册商标是嗣后的无效、相对的无效,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裁定不具有溯及力。

2、处理程序不同。由于无效的注册商标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侵犯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应当由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主动做出,但是并不排斥社会公众对注册商标的效力进行监督;注册商标可撤销的申请一般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得主动撤销,必须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3、导致注册商标可撤销与注册商标无效的原因不同。注册商标无效是因为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侵犯到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而是当然的无效、自始的无效、绝对的无效;注册商标可撤销是因为注册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和获得注册后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是当时合法权利人未发现。如果在合理期限内(5年内)权利人发现自身的权利受到侵犯,则可以向商标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

4、对于商标所有人而言,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如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或其他人申请撤销该商标),而商标注销则是主动行为(如主动放弃或主动申请)。

5、商标撤销后不能再申请,而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商标局会将其注册的商标注销。另外。如果不想使用了也可申请商标注销。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深圳商标注销怎么处理?和撤销有什么区别?以上就就是相关的介绍,商标申请、注册、注销、撤销等,都是需要申请,并经过商标局审核的,因此办理就需要一定的周期。如果你有相关的业务需求,就可以咨询我们智税猫财税网站,我们将以快捷高效的办事效率,为您快速解决商标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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