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字体用方正是否涉及侵权

栏目:创客频道日期:2019-11-22浏览: 次

本文摘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非常多的,文字作品是其中一种,所以字库中的字体是具有著作权的,非法使用字体会构成著作侵权,那么商标字体用方正是否涉及侵权?下面由智税猫财税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商标字体用方正是否涉及侵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设计时使用了方正的字体,如果没有经方正字体授权的,就会侵犯方正字体的著作权,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

侵犯著作权罪涉及众多问题的认定,比如,“以营利为目的”怎么认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怎么理解,什么是“复制”和“发行”等。

1、怎么认定“以营利为目的”,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一是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二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三是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四是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如何理解。事实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指的是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这一点是能够证明是否侵犯著作权的重要依据;

3、什么是“发行”和“复制”。所谓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所谓复制,指的是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设计时使用了方正的字体,如果没有经方正字体授权的,就会侵犯方正字体的著作权,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智税猫财税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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