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地税发票怎么办

栏目:创客频道日期:2019-11-22浏览: 次

在我们国家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实行的营改增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那么对于营改增的地税发票是怎样进行处理的?以前的发票是否还有用?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智税猫财税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营改增地税发票怎么办

营改增后原来购买的地税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只有缴销地税发票后才能领用增值税发票。建议缴销原地税发票,领用增值税发票,以便生产经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改增后国税、地税发票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92号)

关于地税机关已发放发票的缴销问题:初次在国税机关领用发票的纳税人,须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后,方可领用;凡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发放的发票一律缴销。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营改增之后购买的地税发票是可以继续使用到2016年6月30日的,经过特殊的情况由国税局进行确定之后,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16年的8月31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智税猫财税相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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