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进行商标异议申请是什么情况

栏目:创客频道日期:2019-11-22浏览: 次

本文摘要:商标是很重要的一点,对于企业来说申请商标可以得到更多权利的保护。但是在进行商标异议申请的时候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了?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清楚法律上的规定。下面智税猫财税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能进行商标异议申请是什么情况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

第二十六条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因此,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就要清楚在哪些情况下申请商标异议是不能被得到受理的。这就是大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更好的处理有关商标异议的事情,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智税猫财税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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