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公司代记账案例-广州市乐传食品有限公司记账案例

栏目:代理记账报税案例日期:2020-07-07浏览: 次

案例单位:广州市乐传食品有限公司

代办业务一般纳税人企业代理记账

办理状态:代理记账中

工单编号:ZSM12210749200317

公司简介:广州市乐传食品有限公司是2018年04月27日创立的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干辣椒、辣椒粉、油泼辣子、辣椒酱的加工,鸡精、味精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副土特产品、粮油、辣椒、大蒜、蔬菜、瓜果的购销与仓储,辣椒分检,辣椒大蒜的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市乐传食品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代理记账留存记录图

(广州市乐传食品有限公司企业代为记账留存记录图)

企业代理记账服务案例详情:

广州市乐传食品有限公司是中小微企业,考虑到企业资金较少,公司并没有招专门的做账报税会计人员。

不过,据中国法律的相关条令,企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后十五天之内就得开始做账,而做账必须要由企业记账报税会计来做,企业做账报税会计人员根据企业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办理做账,并且在每月15号之前,必须将企业上月的税务向当地税务局进行申报。

若是企业并没有招专门的做账报税会计人员,那么企业就得找第三方有提供企业记账报税会计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代为记账服务的企业,为该企业代理建账、记账做账、报税。

所以,2018年05月01日,广州市乐传食品有限公司为进行做账,广州市乐传食品有限公司的祁老板在网上咨询来我公司(智税猫财税),在咨询了我们公司的企业代理记账服务以后,广州市乐传食品有限公司便决定委托我公司代理其企业每月的做账相关事宜。在和我司签订了企业代理记账服务的委托合同后,自2018年06年03月起,每月我公司便依据广州市乐传食品有限公司所邮寄至我们公司的所有企业税务原始票据凭证,并且在每月15号之前,为其企业办理其公司的做账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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