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公司代为记账服务案例-深圳市发食米电器有限公司记账案例

栏目:代理记账报税案例日期:2020-10-19浏览: 次

案例单位:深圳市发食米电器有限公司

代办业务一般纳税人企业代理记账

办理状态:代理记账中

工单编号:ZSM12880995179829

公司简介:深圳市发食米电器有限公司是2017年07月14日创立的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纺织品、针织品、电气设备、通用设备(除汽车)、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普通劳保用品、水处理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化妆品、办公设备、文具用品互联网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发食米电器有限公司公司代做账留存记录图

(深圳市发食米电器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代为做账服务留存记录图)

一般纳税人企业代记账服务案例详情:

深圳市发食米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小企业,为节约企业经营成本,企业没有招聘记账报税会计人员。

不过,据有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在领取企业营业执照之后十五天之内就一定得设立记账的账本,而记账一定要专门的报税会计进行办理,企业做账会计人员根据企业的票据凭证,为企业进行记账,并在每个月15日之前,一定要将企业上月的税务向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

如企业并未招聘记账报税会计人员,那么企业就只能让其它拥有专门的报税会计的企业代做账服务的机构,帮其企业代办建账、记账、报税。

因此,2017年08月02日,深圳市发食米电器有限公司为办理记账,深圳市发食米电器有限公司的庞女生找到我们(智税猫财税),在询问了我公司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代记账服务以后,深圳市发食米电器有限公司便让我司代为办理他们企业的记账事项。在与我们公司签订了一般纳税人企业代记账服务的委托合同以后,自2017年09年09月起,每个月我司便依据深圳市发食米电器有限公司所邮寄至我司的相应税务原始票据凭证,并在每个月15日之前,为该企业办理其公司的记账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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