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个体户营业额达到多少需要建账?

栏目:创客频道日期:2020-09-11浏览: 次

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注意!自营业务需要多少资金才能开设帐户?

日期:2020-09-11

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法律的规定建立,使用和保存账簿和凭证。这些措施,并根据法律和有效的凭证会计。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现有账户建设成果,积极指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和完善账户簿,正确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I。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重复进入帐户:

(1)。注册资金超过20万元。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营业额)4万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6万元以上;批发,零售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

(3)在其他情况下,省级税务机关决定应设置重复输入帐户。

第二,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立简单账户,并积极创造条件以建立复式账户:

(1),注册资金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的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之间;从事商品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为3万元至6万元;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万元至8万元之间。

(3)。在其他情况下,省税务机关决定应设置一个简单帐户。

第三,达到上述销售额或月营业额的自雇人士关注

上述纳税人的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上一个纳税年度个体工商户的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业主将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估计为当前经营期的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不符合上述帐户建设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建立收支凭证簿,购销登记簿根据《税收管理法》的规定进行预订或使用税收控制。

符合建筑账户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根据自己的生产和经营状况以及本手册规定的开设条件,选择设立复式账户或简易账户。采取措施,并将其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旦确定了帐簿方法,就无法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符合建设账户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账户簿并办理账户。营业执照或纳税义务伪造,更改或任意销毁账簿,会计凭证,纳税凭证和其他相关材料。

设立复式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立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录财务收支情况。费用,支出及其他财务会计的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单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营业收入账户,营业支出账户,商品(材料)采购账户,库存商品(材料)库存表以及利润表,以记录和反映以收入和支出的形式进行生产。3.经营状况和会计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