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的虚假普通发票应如何处理呢

栏目:创客频道日期:2020-09-26浏览: 次

【网友提问】

纳税人获得的伪造普通发票应该怎么办

日期:2020-09-26

[网民的提问]

如何处理纳税人获得的虚假普通发票?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时,他们是否已全额支付?如果有实际交易但有发票,如果不是从卖方那里获得的,该怎么办?

[专家解答]

“人民发票管理办法”的第36条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

(1)未按照规定为生产发票打印发票或专用防伪产品;

(2)未能按照规定购买发票;

(3)没有依照规定开具发票;

(4)没有依照规定取得发票;

(V)未按照规定保留发票;

(VI)未接受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检查。

对于犯下其中一项的单位和个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前款所列其他行为,可以单独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下列行为是指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1)应该收到但未获得发票;

(2)获取不符合要求的发票;

(3)获得发票时,请发票制造商或更改发票。产品的名称,金额或增值税;

(4)填写发票,然后自己输入帐户;

(5)其他未能获得发票的行为

《国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全文(国税发〔2000〕84号)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标出。:

纳税人申报真实和合法的扣除要求,“真实”表示可以提供适当的证据证明相关支出确实发生;“合法”表示符合国家规定最终的税收法规与其他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明确规定:税前扣除范围,超出税前扣除标准或无法提供真实,合法和有效证据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相应地,企业获取虚假发票是无法按照规定获取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获得非法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